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东安县城乡规划委员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规划项目予以公示。本次会议于2017年秋季召开,由县城乡规划委员会组织,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发改委、相关乡镇负责人及规划设计单位代表参加,会议围绕多项城乡规划设计方案和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进行了深入论证和严格审查。\n\n会议期间,与会委员认真听取了规划设计单位的成果汇报:\n\n在县城总体规划方面,会议进一步研究了县城总体城市设计及重点地段详细规划,强调要优化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塑造具有东安地域特色的城市风貌。\n\n在新农村建设方面,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会议审议了若干个村庄规划,涉及大庙口镇、芦洪市镇等乡镇的村庄建设规划修编,重点对村民建房、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村庄环境整治等内容提出了指导意见。\n\n在专项规划深化方面,围绕我县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会议研讨了相关的专项规划,如综合交通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等,以促进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n\n在重点建设项目方面,为加快项目实施,会议审议了多个棚户区改造、房地产开发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规划方案并作出相应决议。这些议程的规划设计方案,均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内容和深度进行编制。\n\n本次会议通过了相关决议,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根据会议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程序报批和备案。\n\n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现就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以下规划项目(详见公示清单及图纸)进行公示:一、县城总体城市设计及重点地段详细规划;二、大庙口镇、芦洪市镇等乡镇村庄建设规划;三、县城综合交通、绿地系统等专项规划;四、部分棚户区改造、房地产开发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规划方案。\n\n公示期为2017年XX月XX日至2017年XX月XX日(共30日)。\n\n公示地点:东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县住建局公示栏及项目现场。\n\n凡对上述规划和项目有意见和建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反馈至东安县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n\\n联系电话:XXXX-XXXXXXX\n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n联系地址:东安县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旭日路5号)\n\n东安县城乡规划委员会\n2017年秋季\n(本公示文为规划示范文本,待政府部门内部核实后正式发布)